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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的時候,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香港小姐。人稱高妹。

她不漂亮,但是很高很瘦,身材很好,很會打扮,穿什麼衣服都好看,也什麼衣服都敢穿。現在流行的名人街拍,那些穿著,在她身上都曾經出現過,而那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她那個時候就懂得時尚。

在我的家庭裡面,我是最小的妹妹,從小就習慣做個妹妹,連交朋友,我也習慣性讓朋友們照顧我,沒事就耍賴撒嬌,朋友們也很包容我,一直以來,我就這麼和人相處,直到認識了香港小姐,常常讓我覺得,我該照顧她。

她是第一個讓我覺得,我可以照顧人的朋友。

從校分部開始,我們就一起玩。搬到美國之後除了學校以外幾乎不出門的我,開始有了社交活動。跟著香港小姐認識了一群香港人,吃喝玩樂無一不做。那個時候的媽媽,應該是最擔心我的時候,為什麼四年來只呆在家裡的女兒,會開始清晨四點喝醉回家。但是,媽媽不敢說太多,因為她知道我悶太久了。

到了校本部,離開了媽媽的眼皮,我更是跟著香港小姐敞開來玩。她認識的人多,什麼趴都去過。只要有她在,幾乎喝酒不用錢,她總是有辦法讓男人付錢,不要說酒,她要什麼,什麼都能弄到,我看過她摸一臺筆電回家,她只問了對方一句,你不用給我,對方就給她了。

或許是家庭比較不寬裕的關係,她很早就開始打工賺錢,也會幫助弟弟,這是她個性成熟的地方。她再怎麼玩,都能將成績保持在B+以上,因為這樣才能申請獎學金貼補學費。我和她一起上過一堂佛學課,那堂課困難在,教授上課講授的課程永遠和書本不同,考試的時候你也無法預測他是會考上課的內容還是書本的內容,加上全部人物名詞都是印度拼音,我怎麼都無法過那堂課,學期沒過多久,已經一半的學生轉課了。而香港小姐,可以次次考試都是B+,她硬背,不懂沒關係,就硬背。潔怡曾經說過,香港小姐是她見過最聰明的人之一。

知道自己的女性魅力極強,她也善於利用,雖然她因此在物質上面得到不少好處,可是她也在週轉於眾男性之間鬧出不少問題。

我對她的照顧,就是幫她當擋箭牌或是收拾殘局。

香港小姐知道,只要我在身邊,就沒有人覺得會出問題。所以她喜歡找我出去,她媽媽不會擔心,而我也會適時的打散她身邊的蒼蠅,將她拉回安全的地帶。

當她還有男友的時候,跟別人玩曖昧,只要她跟當時的男友說,雪莉也在,她男友就不會起疑心。所以上舞廳我也有份,去不認識的人家開趴我也有份,喝醉了和不認識的人睡在同一張床上,也有我的份。

她跟別人的男友發生關係,被對方女友找上門,也是我在擋,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去淌渾水。

我總是覺得,她像是個不懂事的小妹妹,愛玩,出事了,我要出面。

香港小姐當時的男友知道了她劈腿的事實,火爆三丈的來質問我來龍去脈,玫瑰小姐和神奇綠巨人差點報警。最後喝醉的我和那個喝醉的前男友,躺在地毯上,兩個人大唱,she is like a bird~,悼念他莫名其妙逝去的愛情。

香港小姐對別人男友的興趣實在是太濃烈,連著幾次都是在搞別人的男友。原本她一點興趣都沒有的張大頭,在開始和我交往後,居然也勾起了她的思念,每天晚上打請安電話,打到張大頭說,你可不可以叫你朋友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了。

那個時候,我對她都還願意包容,甚至認為,如果她勾得到張大頭,那就給她,我寧可失去一個會劈腿的男人,我不要失去一個朋友。

最後,再她轉移目標又和別人的男友交往,還直接住進人家的公寓後,我疲於奔命,我開始學習著,疏遠香港小姐。

我極其想念那段瘋狂的歲月,那段有人罩可以自由出入舞廳、喝著別人買來的酒、在桌上跳舞、和香港小姐睡在不認識的人床上的歲月。如果我的人生沒有那段,就好像我沒有青春過。

但是,我真的無法繼續,一次一次的,和不熟的女人對罵、幫香港小姐開脫,但是其實我心裡很清楚是她的錯。

我有我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很多事情我或許可以忍受,但是我不能欺騙自己,為了她去挑戰我自己的界限。

在我做回了乖女孩之後的幾個月,和香港小姐上同一堂課的潔怡偶然提起,香港小姐因為住在人家的男友家,被男方的女友發現,連夜趕出來,沒地方住。

我掙扎了幾天,實在不忍心,和玫瑰小姐商量了,讓香港小姐暫時住在我們公寓的客廳。玫瑰小姐講白了,她一點也不想這麼做,都是為了我才答應。

我們只要求香港小姐,一定要和那個男的,也就是別人的男友斷絕關係,香港小姐也允諾了,她說,她也想換個環境,只要離開那個生活圈,和我們住在一起,她就不會去想那個男的。

我和玫瑰小姐對她信任,最後卻被蹧蹋。

她不單沒有和對方分手,還曾經把男的帶回我們的公寓,讓剛巧翹課回家的玫瑰小姐撞個正著。

在學期結束的最後一天,我對香港小姐說,你搬走吧。

我沒有什麼朋友,我有的,我都能掏盡心肺的真誠對待。如果需要,我可以拋棄我的觀念,儘量的去理解你,接受你,包容你。

但是,你不可以蹧蹋我對你的信任和關愛。

我不回報,但是至少,你要讓我知道,我的付出不是浪費。

香港小姐在那時,在於我的感覺,就是我被利用了,我的付出和理解都是浪費。

她得到了她當時所需要的一個住處,就這樣,她不太在乎,我們是為了什麼提供那個住處。

從此以後,我沒有再見過她。不止是形同陌路,我們就是陌路。

 

兩年前,她開始在臉書上面邀請我加入好友。我考慮著,一次又一次,我點去她的照片,看著那個曾經是我沒有一天不在一起、連課都要選在一起的好朋友,現在的我卻很害怕,我不知道如果加了她的臉書,我們該怎麼開始說話。

我們該說什麼。

我想當時的我也有錯,我急著想改變她,覺得她應該要上「正道」,可是我沒有去思考,每個人的生長環境不同,對人生的選擇不同,即使我不認同,我也沒有資格去做出所謂的導正。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成長了,現在的我能輕描淡寫的去看待那段過去,可是對她,我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

時光像海浪,沖刷著那段刻在沙灘上的回憶,那麼的淡漠,讓我不能假裝熱絡,假裝我們的感情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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