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為什麼送中條例被香港人民反對,並不是一件很難懂的事情。這個立意看似良好的法案,其中的條例和程序充滿了容易被質疑的疑點,例如「該條例若獲得通過,行政長官將可運用新訂單一个案件提交的方式移交被告,不再經立法會審議,香港法庭審轄權維持不變,有權審視案件有否表面證供,無權盤問證人」(摘自維基百科)此類的條例,外界質疑的是這樣的條例會削弱香港的獨立司法權,也可能讓香港變成中國打壓政治犯的工具。
畢竟這種事情不是沒發生過。
是什麼樣的政府,能讓大量的人民走上街頭表達他們的訴求?
是什麼樣的政府會刻意的忽視人民的訴求,讓事態發展的越來越嚴重?
香港當初得到的承諾就是50年不變,不管給予承諾的國家到底是出於什麼目的,既然做出了這樣的承諾,就要信守。這難道不是一個泱泱大國該有的氣度嗎?
而22年後的今天,香港真的沒有變化嗎?香港真的還保有自己的獨立司法和自由嗎?
如果中國在這22年間有好好的經營香港這個特區,讓人民覺得有未來、即使在中國體制下也可以過的很好,那麼還會有這些問題嗎?
香港的人民有覺得只要好好工作就能買到房子組織家庭嗎?香港的人民有覺得生病了上醫院不必擔心沒有床位嗎?香港的人民有覺得想要開個小店或是接手老一輩的小生意能付得起租金嗎?
22年,也就是說大部分的年輕人根本對英國和殖民歷史沒有任何特殊感情和期待,如果他們都因為對生活的期待被壓縮而做出反抗,香港政府又怎麼可以把人民的抗爭怪罪於什麼「被歐美煽動」這種鬼話上。
抗爭之所以越來越激進是因為不但得不到正面回應、還得到更嚴重的打壓。
在香港人民做出動手反抗前,香港警察沒有先打人甚至指使流氓打人嗎?
香港警察早就對和平示威的群眾使用了橡膠子彈,而且違反國際規定是對著人民手腳以外的區域射擊。香港警察讓人混入群眾裡煽動群眾情緒,被群眾指認出來只能倉惶逃回警察大樓,這都是被當場拍攝下來的。
為什麼那些新聞就要被指為假新聞?警察打人、刻意安排就可以不被承認嗎?
怎麼可以在對人民做出了這些暴力舉動後,還要指責人民不應該反抗?煽動群眾情緒的難道不是香港政府?
人對人都不可以這樣,政府怎麼可以這麼對待人民!
為什麼香港特首都到了這個地步還不願意說出「送中條例被廢除」,卻只能用「壽終正寢」這種模糊話,因為主導權根本不在她手上,她自己都是一個提線木偶,要知道香港特首不是民選,她的老闆從來都不是人民。況且她全家都在國外,她是怕什麼?乖乖聽話退休後大把好日子讓她在英國享受。她真的關心過香港的未來嗎?她的孩子一輩子都會在自由的國家裡生活。
今天中國政府不是不能做的更好,但是卻要選擇最粗糙的捷徑。你要不就在粗糙一點?直接坦克開進去,能死多少人就死多少人,殺雞儆猴一番,自然能達到你的目的。
殺的是香港,儆的猴是誰不言而喻。
或許香港人民都無法想像,有一天他們會失去自己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有一天即使對政府不滿也不能出聲,有一天連自己的聲音都失去。(雖然對香港來說那是必然的走向)
我也不能想像那樣的生活,我也不希望下一代那樣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