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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大頭交往之前,那兩個月之間,因為我喜歡的人不喜歡我、喜歡我的人又其實在騙我,我對感情上的心境是極度的沮喪和不信任。當時的我還告訴自己,隨便誰對我示好,我就和誰在一起。反正我不值得真心對待,那就乾脆隨便誰都行。

不過很神奇的是,在這兩個月間,竟然沒有人來約我耶。倒是想跟我玩,想來沾一下的很多。

那兩個月,每到禮拜四的晚上開始,我就和香港小姐到處去玩,大學城裡面唯一的一家跳舞夜店一定會看到我們兩個的身影,不然就是跟著她去一些我根本不認識的朋友家喝酒。那時候的香港小姐和某人的男友搭上線,在自己做錯事才知道錯事做不得,明明是讓我很不想靠近的事情,我竟然也覺得隨便啦無所謂,幫著香港小姐隱瞞,像個小電燈泡似的和他們混時間,讓香港小姐能有借口「我們是三個朋友一起玩、不是只有男女兩人單獨約會」。不知道多少次,我是讓香港小姐和那某人的男友抬回公寓的。更有幾次,和香港小姐直接睡在不知道是誰的公寓裡面,第二天早上再看誰有車子送我們回去。我當時的酒量也是人生的高潮,一個人可以喝掉半瓶的龍舌蘭酒還沒感覺。雖然我還是常常喝醉。

我想可能和我同住的玫瑰小姐和神奇綠巨人受不了了吧。我知道他們很擔心我,因為不知道我去了哪裡,只看到我被抬回來。

有天,在放秋假之前,他們跟我說,有個男孩想認識我。

因為我對自己下了「隨便是誰都可以」的賭注,所以我說,好呀、隨便。

秋假,我跟著玫瑰小姐和神奇綠巨人回到費城,在春田鎮的John Harvard's,玫瑰小姐介紹了大頭給我。

我認識大頭呀。在我記憶中,他是個一天到晚都處在吸了大麻或是喝醉後的飄忽狀態中,看到女孩子就動手動腳,要不然就是笑嘻嘻地講著輕浮的話。我其實以前很怕他。但是玫瑰小姐和我說,他戒大麻了,也開始正常的上課。那天晚上看他,似乎也沒以前那麼讓人討厭。

既然我都對自己下了賭注,我就秉持著那賭注,和大頭坐下來喝酒聊天。當天晚上聊了什麼我根本不記得,因為我喝醉了。

我只記得在大頭送我回借住地方的車上,我昏的東倒西歪,他半斜著身體撐著我開車,突然輕聲的說,「我一定不會騙你」。

第二天白天,他又開著車子來接我,帶我去KOP逛街,我什麼都沒買,只知道他笑嘻嘻地一直一直看著我。

秋假,連週末也不過是四天的時間,還得扣掉啟程和回程的兩天,剩下的兩天,我們就變成了所謂的男女朋友。我沒被追、他沒追我,就如同美國大學生的慣用詞,我們就是看對眼hook-up了。

我們兩個很單純的,都很寂寞。我們都是為了想要有個人陪,所以那天晚上赴了玫瑰小姐的約。我們的開始,沒有什麼「以結婚為前提」、沒有什麼「他是個好人」、沒有什麼「蠻喜歡對方的」。就是因為天冷了,想要互相取暖。我那時候的估計,我們撐不過三個月。結果到現在,已經第九年。

但是,這大概是我人生中,目前的人生中,做過最對的一件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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