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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學和高中的時候被老師破格提拔到合唱團,但是我對音樂並沒有任何天生才華或是後天修練。國小的時候看表姐穿著牛仔外套戴著黑框眼鏡聽張雨生,國中的時候跟著港劇聽廣東語的OST,之後跟著姐姐聽美國的瑪丹娜和寶拉阿布杜,我自己卻沒有對任何音樂有特別的感覺。朋友說喜歡接招合唱團,我心裡想的是郭靖神龍擺尾接了一掌。大孃說喜歡貓王,我只覺得他每次都是滿頭大汗一定很臭。

在美國的前幾年,為了暑假能回臺灣和朋友上KTV,我拼命的聽國語歌,大學的時候為了能和香港朋友有交集也拼命的聽廣東歌,之後在學校的撞球場打工,大電視每天都在播MTV臺,英文流行音樂也聽到耳朵出油。

但是沒有什麼是讓我很喜歡的。我沒辦法像很多年輕人,一睜開眼睛就開音樂、隨身攜帶MP3、做功課也要聽音樂、睡前要聽歌。我不能大量的聽音樂,不然晚上會因為旋律在腦中揮之不去而失眠。

直到大三的時候,和朋友去聽了邦喬飛的演唱會。在大學城的演唱會,滿滿的都是學生,場地是室內的運動場,沒有華麗的佈景和設計。

一個超過20年的組合,四個大概都年近40的人,在臺上一首又一首的唱著。沒有舞團、沒有什麼空中飛人還是釣單杠的表演,只偶爾和學生們開開玩笑,說什麼大學女生都很辣。

直到最後,他們唱起了這首歌,It's My Life。

每個字都打在我的胸膛,在那個年紀,誰不是如同歌中期待的一樣呢。

演唱會看完,情緒澎湃了好久。這個演唱會實在太棒了。我以為看演唱會,就是要看到很多新奇的表演,歌手要一直換衣服,不停的端上豪華的秀。

但是原來這才叫演唱會。歌手唱的歌都直直的衝入你的心的時候,你覺得熱血沸騰,你忍不住跟著節拍一起跳躍,你的身體一下子好像飛起來一般輕,所有酸甜苦辣的情緒都隨著歌聲在腦海中爆炸,這才叫演唱會。

邦喬飛點燃了我心中的搖滾樂(不是小宇宙)。我以前都不懂,美國人怎麼那麼愛用rock'n' roll,什麼事情都是要let's rock it。邦喬飛一下子就讓我明白了,rock'n' roll這個形容詞有多麼的貼進那種蠢蠢欲動、熱血澎湃的感受。

It's My Life成為我最愛的一首歌。不管是什麼年紀的人,都應該要用這樣的熱情去過每一天。雖然現在的我,每天都是死板的生活,工作、回家、出門、工作,但是每次我聽到這首歌,我都忍不住想想,我這輩子到現在有什麼後悔的事情嗎,沒有,雖然我沒有精彩絕倫大起大落的人生,但是沒有一件事讓我感到後悔。當我有時候覺得疲累無力,在回家的路上聽到了這首歌,我也能重新得到力量和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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