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我高中畢業前一個多月,美國科羅拉多發生了美國歷史上最血腥的校園槍擊事件。之後一直到畢業,每天學校都有警察站崗和巡邏,吃飯的時候在食堂,門口就站著警察一言不發的用眼神掃描,也不知道是在保護學生還是在防範學生。甚至在市內的一些學校,設立了金屬偵探門,所有學生進出都要過安檢,確認沒有可以成為武器的金屬物品。
自此,美國校園槍擊事件層出不窮,從大學高中到小學,每隔一兩年就會出現校園槍擊或是襲擊事件,加上911事件後美國對恐怖襲擊的敏感和恐懼,不管是在學校或是任何一個公開場合,幾乎大家都對關係到「槍擊」「殺人」「爆炸」的字眼都很敏感,能避免就避免。
根據新聞報導,台灣留學生孫安佐18歲,來美國才不到一年的時間,的確,他可能真的不知道哪些字眼在美國多敏感,但是,在他被拘捕的前一個半月佛羅裡達才發生了校園槍擊事件引起整個國家高度關切和反擁槍的活動,在美國讀書的他,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沒有在課堂上討論過。他可能不知道那一句話有多嚴重,但他絕對清楚這不是一件可以輕鬆玩笑的事。
在他之後要面對的偵察和審判過程會不會因為是外國人和非主流種族而被歧視、刁難,這很難說,但是在他說出那一句要掃射學校之後被舉報被拘留的過程,有沒有因為他的膚色和國籍而被刻意小題大作?絕對沒有,因為在美國這種事情就是那麼敏感!!就是那麼嚴重!!就是那麼被嚴肅看待!!
不管父母怎麼覺得自己小孩有多乖,他說出了那樣的一句話,就是會引起這樣的關注和審視。更何況這對父母還毫不掩飾的指出所有軍事裝備都是他們提供的。如果今天這個18歲的成年人,沒有對軍事用品如此著迷,沒有任何軍事用品和武器的收藏,沒有在任何電子用品上搜尋如何買槍,也沒有在學校透露過自己想買槍的念頭,那麼他這一句話造成的後果可能就是他和父母心裡所想的,只是開個玩笑,警察調查後沒有發現任何可疑和引起疑慮的線索,大概輕則就是20小時的社區服務,重了就是取消學生簽証。但是,他雖然沒有槍,但是他有想買槍的意圖,他有其它可造成強大殺傷力的攻擊武器的用具和輔助用具,他那一句話就不再能隨便看待。
在台灣可能很多時候都是情理法,父母哭一哭求一求,天大的事都能被輕審輕判。法官都覺得年輕人個個大有前途不該被「小事」扼殺。但是在美國,每件事都是法理情,基本觀念是沒有人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前提是你要有好的律師,這點很重要可以說三遍)。看起來再小的事情,涉及法律就要用法律來衡量。而這個時候他這個外國人的身份就可能會給他帶來一些也許會覺得不平等的待遇,但是,美國法律保護的是美國人,你要怎麼在美國人面前去爭這點,他威脅的可是美國學生的安全。
我在美國23年,我有沒有在人多的場合抱怨某些人事物的時候脫口而出我想掐死某某某、我想燒了XXX…這類情緒性的字句﹖當然有。但是我會不會傻到在學校在公司說我想掃射、在機場說我有炸彈這種話﹖當然不會。什麼場所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即使父母沒教、學校沒教、你多關心關心社會新聞也能學到。
我不想花時間去搜資料確認到底是不是如那母親所說的,從美國境外帶子彈入境是完全合法,反正我祈禱我這輩子是不必去買子彈。這種時候也不必多費唇舌去檢討父母的對錯,他們就是很典型的亞洲父母,有一百要給小孩一百五的父母。自己的辛苦不想讓孩子去經歷,最好把路鋪上紅毯給小孩平順的走過這一生。他們只是忽略了,當他們給予了所有小孩要的,很多小孩不要的也是要給小孩,例如常識,例如分寸。
美國人是很小題大作,美國人真的很愛誇張,今天誰家的孩子摔下樓梯被帶去醫院縫傷口,醫院都可能會懷疑虐童而聯絡警察,更不用說全世界只有美國過安檢要脫鞋。但是,當你的位置調換,你可能會感謝這些小題大作和誇張。
這個18歲的成年人到底會面對什麼樣的後果,很難說,美國警察和法官是不會去看蘋果日報,那個媽媽真的不必擔心台灣媒體會害到她18歲的小孩。他沒槍,所以就要看他買槍的渴望對這個案子的比重會多高。高中是不必回去了,學生簽証也一定取消,十年內不准入美境應該是最可能的,麻煩的是他留有案底,以後不管去哪個國家,護照一刷,大約會很常被海關帶去單獨談談。不過只要不被判在美國坐牢,這些都不算太難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