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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到1997年我在Myrtle Beach讀高中。高中大門一進去是一個很大的大堂,大堂的最後面有通往廚房的兩扇門,每天到了中飯時間,大堂擺出長條的桌椅變成食堂,學生們在廚房前排隊買中飯和朋友找座位一起吃飯聊天。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穿了一條牛仔褲。在排隊的時候突然前方有兩個男孩開始打架,前面的學生們退後讓出空間、後面的學生們往前推擠爭看情況。

有人摸了我的屁股。

當時15歲的我其實對「性騷擾」沒有一個很完整的概念。

但是我知道那個人是故意的。

我拼命的小步向前邁,想要拉開和那隻手的距離,我甚至沒有勇氣回頭看那個人的臉。

前方的打鬥還未停,最後我被人潮推擠到牆邊,後腦勺撞到牆上進了醫護室,學校打電話請我姑姑來學校接我回家休息。

我試圖用頭撞到牆來解釋我當天的不適,我頭暈、想吐、心情低落、難堪。我知道我想用這個去掩蓋真正讓我難受的原因。

性騷擾的傷害不只是那一瞬間的觸碰或是言詞侵犯,而是讓受害者意識到,自己的意願被無視,自己不是一個值得被尊重的人,是誰都可以隨意輕賤的物件。

那種憤怒、羞恥、無措、無助的感受會一直延伸,存在在每一次的回憶,每一次看到類似的新聞,每一次身處類似的環境。

25年後的今天我還是清楚的記得,那個人的手掌由下朝上的觸碰我的臀部,指尖刻意挑過我右邊的臀部下圍,兩次。

那種挑釁輕蔑的騷擾,是對一個人隨意做出的羞辱。加害者完全不放在心上,但是受害者永遠不會忘記自己對自己失去掌控的無力感。

「為什麼不拒絕?為什麼不說出來?為什麼不反抗?」不是在任何情況下輕易就能回答的問題。

沈默並不是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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