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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的春天,我愛上了兩個人。

一個人,是為了能讓自己好好的、乖乖的、持續的去上課完成這季最後的幾堂課,所以我在班上設定了一個目標,每天為了去看那個人而起床。這是我在高中時期就會做的事情。既然去上課那麼痛苦,那我去欣賞人總是一個動力吧。

另一個人,是臺灣來的男孩子Y先生。會喜歡他的理由很簡單,他和我是完全相反的人。他很安靜、很悶,越是這樣我就越想知道,你在想什麼。因為我是一個想什麼就馬上表現出來的人,突然遇到了一個怎麼看也看不出想法情緒的人,對我來說是個很大的吸引,就好像一個坑,要一直挖,深信能找到寶藏。

就如同我說的,我是個藏不住情緒的人,所以我喜歡Y先生的事情,在當時是眾所週知。已經不能算暗戀,而是擺明了我就是喜歡他,到哪裡都黏著,朋友要聚會我也先問「Y先生去不去」。 別人問我調侃我,我也能眉頭不皺眼睛不眨的承認,他也很清楚。

Y先生當時沒有女友,但是他也沒有要交女友的樣子。我黏他,他也不會覺得煩,跟我聊天也很聊的來,住在宿舍有時候續要接送他也很大方,但是就是沒有進一步。 春季班結束的時候,宿舍的期限已到,他還讓我借住他家客廳一天,第二天送我回四個小時車程以外的家。我們也一起出去看過電影,也一起去過夜店。

但是就是這樣。

暑假我回台北。整個暑假時不時的想起他,想著到底有沒有可能。

八月秋季班開始我回到學校,卻是他畢業準備回臺灣的時候。

那天他捧著兩盆帶不走的植物給我,我將盆栽放在公寓的窗臺上。他揮手和我說再見。關上門後我聽著他在走廊上漸漸遠去的腳步聲,樓下的大門碰的關上。我抱著玫瑰小姐大哭起來。

最後我們還是什麼都沒發生。

大約一年後,我們在網路上聊天,我忍不住好奇的問他,那時到底是為什麼,沒有喜歡我。他說,不是沒有喜歡我,而是當時覺得時機不對。

很合理的原因。反正即使當初時機對了,我們也不可能走到哪裡去。個性如此,呃,沉靜的人,新鮮感過去了我也不可能繼續想挖掘下去。我那麼沒耐性。何必浪費他人的青春呢。

人家Y先生現在,有妻有子,美滿的不得了。

還好當時什麼都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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