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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剛來美國的時候﹐借住在矩阿姨家一陣子。有天晚上﹐姨丈說表弟肚子餓了﹐就走到廚房幫表弟準備消夜﹐姨丈問了我一句﹐你要不要吃grilled cheese?  英文白痴的我當然是不知道那是什麼﹐就搖頭了。姨丈從冰箱拿出了土司麵包﹐奶油﹐乳酪片﹐平底鍋煎黃了麵包﹐乳酪片夾在中間﹐鏟子壓一壓﹐裝在盤子上遞給表弟﹐混血兒表弟吃的津津有味。

媽媽說﹐那有什麼好吃﹖ 我心裡其實也是那麼覺得。因為那個時候的我們都還不習慣吃乳酪﹐都想像不到﹐這麼麵包夾乳酪有什麼好吃。原來美國的小孩都吃這種東西哦。

後來在學校的中飯﹐有時候沒有別的選擇了﹐只好也跟著美國小孩吃這個﹐嗯﹐其實很好吃耶。現在的我﹐如果肚子餓了卻不知道吃什麼好﹐也會煎來塞肚子。

土司麵包兩片﹐奶油﹐乳酪。我家的乳酪是整塊買﹐自己切片﹐用現成乳酪片比較方便。

麵包一面擦上薄薄的奶油。

熱平底鍋﹐乾鍋不加油﹐擦了奶油的那面朝下煎。

放上乳酪片。

另一片麵包疊上去﹐但是擦奶油的那面朝上。

用鏟子很快的翻面﹐煎原本在上面的那片麵包擦了奶油的那面。

鏟子用力的壓﹐我喜歡吃壓得扁扁的。

完成啦。乳酪已經融化了﹐奶油讓麵包脆脆的。

這是美國家庭都喜歡也習慣的家常點心。我覺得美國人好像都喜歡鹹甜交錯的口味。只是我奶奶以前常常說﹐鹹鹹甜甜會變小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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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rl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