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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美國的時候,他們所謂的布丁讓我嚇了好大一跳。在吃自助餐的時候就看到碗碗濃稠的糊,咖啡色的就是巧克力布丁、奶白色的就是香草布丁,跟我在臺灣愛吃的統一布丁完全不同。那樣糊糊的東西怎麼是布丁呢。但是美國人享受那連嚼都不必嚼的布丁糊的人很不少,反而我習慣的QQ的布丁不是太普遍。
另外他們還喜歡用米、麵包、餅乾這類東西做布丁,做出來也是糊糊的一碗,只是因為有固體物把持,還算是有口感,但是我也不太能接受。我很怕這種糊塌塌的東西,放進嘴巴裡面嚼也不是吞也不是。
天知道我是受了什麼蠱惑,跑去買了一槓子的硬麵包回來要做麵包布丁。可能是大頭那句「我沒吃過耶」讓我覺得一定要好好的讓你感受一下麵包布丁的美妙,所以忘記了自己不敢吃的阻礙,打了蛋、量了奶、麵包用心的去皮切塊,簡單的材料就準備就緒了。
麵包丁在奶蛋肉桂粉裡面浸泡半個小時。
我灑上了果仁碎和藍梅。
烤了是一個小時吧,還是更久,做出來好像還不錯的樣子。
大頭吃一口說「好好吃哦」,然後追加一句「我也不知道應該是什麼味道」。我自己吃了一口,啊、可怕的黏糊口感,我放下來微笑的對大頭說,這是你這個禮拜的早餐哦。
我沒辦法碰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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