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少看到爸爸做家事。可能因為小時候爸爸在家的時間相比來說較少,大部份的家事都是媽媽在做,曾經有一陣子,家裡五個人輪流洗碗,爸爸因為太高,水槽太矮,每次洗碗都腰酸背疼,最後也變成媽媽包辦。
15歲之後和媽媽移居美國,家裡就母女兩個人,媽媽不捨得我做家事,那個時候任性陰沉的我也不會主動做些什麼,一開始在南卡的姑姑家,她的美國老兵丈夫是尊神像,整天就是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抽煙,吃飯了就請到餐廳去,吃飽了就請回客廳坐,偶爾夏天時分開個燒烤爐烤牛排,就是天賜恩典了,做家事根本不可能。
搬到費城後,在阿姨家才看到也是美國人的姨丈,會跟著在廚房裡面忙。阿姨炒菜、姨丈切菜,阿姨洗碗、姨丈倒垃圾,媽媽都說,這個老公真好。上了大學後我才知道,其實美國長大的孩子,多多少少都是會做家事。不像很多臺灣成長的人,一輩子都是住家裡。大部份的美國人大學就搬出家,要不就是住宿舍、要不就是租公寓,住在外面,自然什麼事情都是要自己做。我也是在大學後才開始學會打理自己的生活。
不過雖然說是做家事,做到什麼程度就看個人需求。
剛開始和大頭先生交往時,放假會去他住的公寓房間,那真的叫恐怖。他和朋友同住,但是那個朋友基本上是住在家裡,租的房間是擺衣服和A片用的。一個房間分一半,朋友的那邊堆的到處都是新衣服舊衣服,大頭的這一邊雖然有空間行走,但是他吃過食物後的鍋碗瓢盆也是堆到差不多能長香菇了。大頭那時唯一熱衷的家事就是洗衣服,他一件上衣只穿一次就要洗,所以洗衣籃很快就滿,他就會去洗衣服。至於其它,他不是不做,而是必要了再做。煮麵沒鍋子了就去洗個鍋,喝水沒杯子了就去沖個杯。廁所更不用說,地板都看不清楚原本的顏色。
但是他怎麼說都是長期單身居住的男子,我也不會太苛求,至少我去的時候他會意思意思的收拾一下,把黏在一起的碗送到廚房去。
2003年我大學畢業,我和大頭先生開始同居生活,就此展開了我和七年抗戰堪可比擬的艱苦之路。
中間的過程就不必多說,免得我火氣會冒上來,從2003年到2008年,我從勸導到恐嚇、積極到放棄,放棄了不甘心、革命再起卻後繼無力,加上中間有四年的時間我們是和神奇綠巨人住在一起,不是我說,他真是萬能,同住四年內我沒倒過一次垃圾,每次垃圾包好,20分鐘轉頭回去已經不逸而飛。廚房他用完一定從地板到天花板都抹一次,地板上一根頭髮他也會揀起來。跟神奇綠巨人住在一起,大頭不是被我一個人照顧,而是被兩個人照顧,照顧到他都有點理所當然了。
舉例來說,有次我們要出門逛公園,我先做了中飯,兩個人吃飽飽後我洗了碗,大頭徑自去梳洗,他把自己刷的亮晶晶香噴噴走出浴室看到我坐在書桌前面用電腦,問我一句「狗有帶出去過嗎」,我說沒有,他居然發怒的說「你就會看電腦、你做了什麼呀」,當場我錯愕又委屈,哇的就哭出來。那天還是我們不知道第幾年的紀念日,我一路哭到長木公園,那天的長木公園對我來說是一片模糊的水氣。
這樣的例子在五年中不計其數。
苦盡甘來,這不是絕對,而是賭博。我只能說我用十年去賭,幸好賭中了。
雖然大頭的慢郎中個性還是推一下走一步,但是在家事方面,因為他有了「這是我的家」的觀念,大部份的事情都不用我再去要求。除了一些他做不到的事(煮飯)、做不好的事(清掃)、絕對不會想到要去做的事(洗狗)外,我煮飯、他就去洗碗,我吸塵、他就去割草,我洗廁所、他就去洗衣服,禮拜天晚上自動的把垃圾收集好拿到外面去。這些事情已經自然到好幾次我們吵架的時候,我想打悲情牌說自己有多辛勞卻說不出口,因為他和我分擔了一樣的事。
我從來不覺得家事是女人的事情,都是同住一起的家人,家事當然就是大家的事,怎麼會只是女人的事呢。如果女孩子能學會打理一個家,男孩子自然也可以,只要有耐心去導正。老實說,鋪地板會比洗碗簡單嗎?修水管會比倒垃圾容易嗎?如果能鋪地板修水管,卻不會洗碗倒垃圾,實在說不過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