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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之後,還沒找到工作的我,拖著行李和一隻狗,在姨媽家借住了一小段時間。姨媽家在幽靜的森林裡面,要下山才有大眾交通工具,但是要下山,走路至少要45分鐘。住在那裡,對不會開車的我來說,非常的不方便,光是工作面試就難赴約。

所以我積極的慫恿大頭,我們一起租房子住。這樣他不用每天從NJ開車到PA來看我,我也有他來載我去面試找工作。其實我的出發點是很自私的,我不想住在姨媽家、我需要一個司機。

以最短的時間內我找到了公寓,和媽媽報備了之後,媽媽答應給我租處的抵押金和我找到工作之前的生活費,就在我準備搬出去的時候,保守的姨媽無法接受未婚的我要和男友住在一起。她堅持要聽到我媽媽親口答應,這是可以的,才讓我搬。

那天晚上,我坐在姨媽家的樓梯口,聽著姨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問著電話那頭的媽媽﹕「這樣怎麼可以」,我心裡是很生氣的。對於一個23歲的成人,當時的我認為我已經有完全權力支配我的人生,我所做的決定只要得到一個人的同意就好,那就是我自己。況且那時候的我,從自由的大學城出來,突然之間要適應別人的家、別人的習慣,用的吃的都是別人的,即使姨媽對我很好很大方,但是畢竟在別人的屋子裡面,對我而言是很拘謹很不舒服。

最後媽媽雖然說服了姨媽,保證了她對我的信任。但是我承認,從此之後我對姨媽有了更遠的隔閡。我知道她是因為擔心我受到傷害,才會試著阻止我。但是對一個初生牛犢,更渴望得到的是信任而不是保護。

很快的我搬了出去,在一個老舊公寓的地下一樓,擁有了一個簡陋的家。

我的傢具大部份都是從媽媽的舊家搬來的,沙發床、很花的沙發、walmart買的三夾板書桌和書架、年齡大概是十年的電視。沒有餐桌,窄小的飯廳放了狗籠。

我和大頭兩個人,都沒有工作,每個月各自從自己的父母手上收到基本的生活費,交出了房租、電話、手機、網路費、糧食費和汽油費,所剩無幾。我找了幾個月的工作,毫無收穫,中間還回了台北一趟。在心理極度的壓抑下,我明明沒有多餘的錢,卻還是瘋狂的花錢。看到什麼都想買,減價的東西加一加也是很大一筆數字。我只是不停的告訴我自己,找到工作之後就沒關係了,找到工作這些花掉的錢都補得回來了。

那陣子我常常半夜哭醒,夢到的不是別的,就是我又回到了當初在SC的時候,夢裡面我不敢置信,拼命的告訴自己一定是哪裡弄錯了,我已經過了這時光,最壞的已經過去了,為什麼我又在這裡。最後掙扎的醒來。

春季班開學的時候,大頭把學校的課都挪到晚上,然後白天找了一個推銷的工作。就是類似臺灣在車站或是書店前面什麼慈善筆的那種。在超市或是商場擺一個攤子,賣一些兒童用品。這份工作完全沒有底薪,收入全部是靠銷售的抽成,但是工作的點是固定的攤位,所以也無法去拉客源,只能等客人經過。大頭沒有任何商業的經驗和背景,他每天就傻傻的顧著攤子,常常一天賣不出一樣東西,回到家是又氣又惱。有時候賺了錢,二十塊四十塊美金就能讓我們兩個高興好久,跑到公寓對面的農市買菜加料。但是二十塊美金一天不能貼補什麼。大頭出去顧攤子還要自己出汽油錢和午飯錢,我擔心他省錢不吃飯,每天都趁著他睡著的時候在他皮夾裡面塞零錢。

每個月靠著父母的救濟,雖然並沒有挨餓受凍,但是我們還是沒錢。越是沒錢我就越卯起來花錢。花了錢又大哭大鬧的後悔。我就不停的讓自己在這泥潭裡面滾,不但不知道該怎麼出來,也不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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