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二年級的時候,和媽媽的相處氣氛不是很好。20歲的我認為,我有能力處理我的事情了,我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但是對媽媽而言,我還是小孩子,她還是會擔心我的每一步。媽媽越是想知道我在想什麼做什麼,我就越是要做出一些讓媽媽擔心的事情。我以為,只要讓媽媽覺得束手無策,她就會放手。我當初會申請轉校,這也是原因之一。我覺得我的翅膀已經長好了,但是如果你一直不願意讓我學習飛翔,我就永遠不會飛。所以我用自己的方式去展開翅膀。
這樣緊繃的家庭氣氛裡,我感到很孤獨。所以那個時候,有一個常常讓我發笑、很體貼的男孩,讓我覺得很想倚賴。
其實他不是一個好人。當時的他有女友,但是他總是釋出「瀕臨分手」「已經分手」的訊息。不過這並不給我任何借口,我知道那是錯的,我知道應該拒絕。但是我沒有,時不時感到孤獨的我,自私的想著,我何必要去在乎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的感受,況且,他們「應該已經分手了吧」,我自欺欺人的說服了自己。所以那年的秋天,我和他在一起了。
我們的關係不能讓任何人知道。在學校,我們溜到無人的教室裡面見面;大夥兒一起吃飯的時候,我們偷偷在桌下牽手。晚上放學,我跟朋友說要回家、跟媽媽說要和朋友出去玩,其實是和他約會。
那段時光,我不能說我很開心很幸福,但是的確短暫的讓我忘記了和媽媽的不愉快。
然後在搬到校本部之前,學校還在放寒假,他載我出來吃飯,吃完飯去他家,他說,分手吧。
我很震驚,雖然第一個竄進我腦袋的念頭是很無俚頭的「那我該怎麼回家」,然後我哭了。我忘記我有沒有問為什麼,我好像也沒有哭太多。我知道那天我回家,很低落的心情。然後那該死的人,竟然還打電話給我,我說我們沒什麼好講的、不是分手了嗎?!他不曉得是在玩什麼游戲,竟然半夜在零下的低溫,開車到我家樓下等,一直打電話要求我,下來我們講兩句。我拒絕,那天晚上我沒下去見他。但是之後還是要碰面的,也不知道是我心軟還是他心軟,也不知道是在留戀什麼。我和他復合了。
之後沒幾個星期,我開始著手搬到校本部。箱子一個一個的封好、衣服一件一件都整理好。我迫不及待的要開始我真正的大學生活。那個週末下著雪,我搬到了校本部。在深山裡面的校本部,又大又冷,我人生地不熟,只記著他說會來看我。他的確也來看了我一次,然後,他突然消聲匿跡了。
電話變成了留言,電子郵件一去不回,在四個小時車程以外的深山裡面,我什麼都不能做。我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但是我要親耳聽到,所以我一定要找到他,要他親自和我說清楚。
那一天下午,窗子外面下著雪。宿舍的室友去打工。
我聽著前兩天接受我的請求,幫我找到他的潔怡,吞吞吐吐的轉述,「他說,他和你已經分手了,只是你還不知道」。
眼淚無聲的滴下來。
潔怡問我,你還好嗎?
我回答不出來,只乾澀的說了謝謝。
掛上電話,我心裡並沒有很傷痛的感覺,也沒有瘋狂的發怒,其實我早就知道了會是這種答案。雖然那答案也實在夠爛。但是我的眼淚停不下來。我必需拿一條毛巾壓在眼睛上面,才能防止衣服濕透。
每天晚上,我自己跑到宿舍的大門口,蹲在那裡點上一根香煙,我不會抽,我就看著煙緩慢的燃燒,白色的煙霧細細的飄起來消失,然後我在雪地裡拈熄滅它。
我想我難過的是我被對待的方式,我甚至不值得他用一分鐘親自告訴我。說真的,一通電話有那麼難嗎?至少讓我確定我可以開始a new page了吧。這種不清不楚的方式,是讓哪一方比較好過。
我連續翹了一個月的課,一堂天文學,一個星期兩堂,我翹了九堂課後,有天發現要mid-term了。我問我自己,到底在做什麼?這就是我給我的大學生活嗎?這就是我獨立生活的方式嗎?
於是我花了三天,上網抄了密密麻麻的筆記,筆記本上黃色的紅色的綠色的重點,認真的背了所有行星的位置和特徵。我讓我自己拿到了那堂課的學分。
和一個人交往三個月,並不表示我就該哀悼三個月。一開始就是錯的事情,我為什麼要在它結束後還讓錯延伸。
那個人,有愛過我嗎?大概沒有吧,因為據悉他是為了第四者和我分手的。
那個人,我有愛過嗎?或許有點吧,但是最後也無所謂,因為在春季班結束之前,我很快的對其他人有了好感。
我很少會對已經結束的東西戀戀不捨。沒有了就是沒有了。回憶不見得要思念。